受害者家属:劳荣枝仍自称是受害人,劳荣枝仍自称是受害人,她能逃一“死”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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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害者家属:劳荣枝仍自称是受害人,她能逃一“死”吗
劳荣枝案二次庭审中,劳荣枝自称受害者,推翻此前的言论,否认自己故意杀人罪,自称是法子英案件的受害者,各种绑架、抢劫行为全都是昌孙在对方的指使之下,自己无能为力被迫而行。据她描述,自己本是一个傻白甜,为人诚实,还是正经师范职业,本分的当个小学老师,即使没有什么大作为,但也是老老实实过日子。如果不是法子英拿家人的生命来威胁自己,不可能会走到这条犯罪之路上。而小编从庭审现场来看,接受审讯的劳荣枝整个人精神状态很好,条理清晰,有理有据。但尽管如此,受害人言论并不会让她逃过一劫。
不得不说,在犯下多起重大案件之后,劳荣枝依旧内心强大。在接受庭审之时,还能条理清晰地将一切责任推在法子因的身上。先是说自己年幼懵懂,被法子英强奸,碍于自己的名声和保护家人的安全,一直不敢吭气,只能跟随法子英。其次,她明确知晓昔日的男友因为伤害罪、流氓罪此前就已经蹲过监狱,所以将所有的罪责推到这个穷凶极恶的男友法子英身上,看上去理所当然,将自己成功塑造成一个“胆小”、“被迫”、“单纯”、“无助”的形象!
在被法官在被检察员问及为什么不选择离开法子英,她也依旧坦然回应,当时年纪比较小特别依赖对方,等到以后懂点事情了又害怕连累到家里人,毕竟逃得了和尚逃不了庙,所以一直跟法子英在外漂泊。
尽管看上去有理有据,但是检察员认为劳荣宏携枝与法子英的犯罪过程中,尽管所作所为全都是由法子因去实施,但是劳荣枝却起到了关键的诱导作用,并且所有获得的钱财大多数也花在了劳荣枝的身蔽迅伏上。说到底她的骨子里是阴暗的,也想通过这种谋取快钱的方式,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。
幸存者谈劳荣枝:“不是她,法子英难得逞”,这算不算坐实合谋
劳荣枝案庭审结束后,最具信息增量的非虚构报道,莫过于媒体访谈到“唯一幸存者的妻子”。不过就整体访谈的氛围而言,“侥幸和后怕”成为主要底色,再就是“丑事”不愿再提的悲催感。然而在谈到劳荣枝自称受害者并否认杀人的时候,“唯一幸存者的妻子”却直言:“如果不是她去找其他男人到自己的出租房,法子英也不会得逞”。
与此同时,就绑架勒索过程中劳荣枝的角色感,“唯一幸存者的妻子”也给出较为明晰的说法。芹亏在一定程度上,劳荣枝不仅负责色诱男人到出租屋,还负责接头被绑架者的家属以及确认被绑架者家属是否报警。总之,劳荣枝看起来还是比较自由的,起码要是想摆脱法子英,是有很多机会的。
对于这样的事实,其实跟小木匠代理律师的追问指向是一样的,也就是一次被胁迫,两次被胁迫可以理解,三次四次被胁迫,自然就有些说不过去。所以回到劳荣枝自称受害人的因果逻辑中,显然带有“嘴硬”弥合“脱罪”的色彩。
当然就媒体访谈迟扮“唯一幸存者的妻子”的报道细节而言,检方应该从始至终都是清楚的,所以强调:“劳荣枝拒不认罪,主观恶性极深,为保全自己,未真诚悔过,突破人性和法律底线”,也是较为合理的定性。至于媒体非虚构性的访谈,只是将具体的作案过程显性化而已。
因此回到劳荣枝的受害人自辩上,还是应该分两个层面去看:其一,劳荣枝起初确实是法子英作案和性侵的工具;其二,劳荣枝被胁迫作案后,之所以不选择逃离,应该是被“不劳而获”所打动,毕竟法子英会给她描摹美好的未来。
所以在看待劳荣枝案时,就需要分层次进行综合定性。说到底,如果只是涉案一次,那么劳荣枝所谓受害人的自辩逻辑大概率是能站住脚的,但是涉案多次,并且有机会逃走而不逃,有机会报警而不报,那么显而易见的案情认知,自然会倾向于“合谋”的序嫌旦神列。
要知道,在劳荣枝的受害人逻辑里,最核心的主张是“因为自己是受害人,就好像作恶的行为就不存在一样”。对于这样的自辩逻辑而言,看起来好像很有道理,可事实上,我们都知道“原因的原因不是原因,结果的结果不是结果”,于此就劳荣枝所言,自然就是困兽之斗。
这方面的考量,其实从劳荣枝辩护律师的回应中也能看得出来,辩护律师跟劳荣枝见过16次,她起初只在意外界的看法,不在意判刑,相比无期徒刑宁愿判死刑,经过16次会面她的心态开始改变,求生欲变强,很关心案件进展,主动要求公开审理。
在一定程度上,劳荣枝应该是知道自己犯下什么罪行,所以她才隐姓埋名逃亡20年,并且刚被批捕就宁愿死刑。但出于本能的求生欲,她谈论所谓被法子英胁迫等行为,也只能实证她最初是受害者的身份,而不能否认她后续的犯罪事实。
另外,“幸存者的妻子”面对采访时,在谈到未报警的原因时,多次提到“丑事”的说法,也算坐实劳荣枝色诱的事实,这对于推定劳荣枝和法子英合谋作案来讲,是比较有力的回应。所以“幸存者的妻子”在访谈最后强调“相信法理会给出公正的判决”,也基本上是倾向重判结果的。
说到底,法理是讲究事实因果主次的,而非是简单的逻辑因果。所以就算法子英扮演着操控者的角色,不见得劳荣枝就是无辜的。因为从整体作案的环节来讲,劳荣枝始终是很重要的角色。所以“唯一幸存者的妻子”才会认为:“如果不是她去找其他男人到自己的出租房,法子英也不会得逞”。
并且这里面最为关键的问题在于,劳荣枝不仅是色诱的支点,更是后续确认被绑架者家属是否报警的关键核验人,所以她自称受害人的说法,只能是实证自己被法子英伤害过,却无法撇清她和法子英合谋作案的事实。不得不说,她确实是在突破人性和法理底线。
与此同时,让“幸存者的妻子”复盘当年的案情是非,这本身也是比较残酷的。一方面,作为妻子拿着赎金去捞沾花惹草的男人,这本来就显得很扭曲;另一方面,但凡谈判过程中出现冲突,所谓的“唯一幸存者”就可能成为血溅出租屋的遇害者。
所以,即便时过境迁,当事人内心的可怖感应该依然是真实的,我们暂且不论当事人的公心有多重,但仅凭“唯一幸存者”的标签,可能私心的审判里,就充满无限的重判激情。而此时再看“劳家人”笃定劳荣枝被胁迫的存在,总觉得“谁家人谁心疼”是不变的情理,除此之外,多半是不被理解的恶言恶语。
不得不承认,比起对真理和正义的渴望,每个人更愿意从既得利益出发,选择性地进行自我辩护或者自我蒙蔽,而法理的存在,就在于更好的平衡其中的是非感,以此让善意的归善者,恶性的下地狱,直至阳光普照,正义结晶。
劳荣枝庭审称自己也是受害者,这能为她脱罪吗
1995年—1999年,法子英、劳荣枝二人在9个城市,制造了震惊全国的3起命案,共杀害7人,之后法子英被执行枪决,劳荣枝逃亡。2019年劳荣枝在厦门落网,后被移交给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。2020年12月21日上午,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、抢劫罪、绑架罪一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
在法庭上,劳荣枝痛哭称,自己做的事都承认,但是不存在故意的情节。劳荣枝否认对杀害“小木匠”陆中明一事知情,否认了检方指控其购买冰柜的事实。庭审期间,劳荣枝还称长期遭到法子英打骂,并一直受其胁迫。其还称,自己与法子英有过几次分手。其中,在熊某案时,自己已经和法子英分手了,和熊某是在拍拖,但法子英吃醋了。她描述当年的自己只是一个无知的少女,被“他”诱骗,走上犯罪的道路,她承认自己曾在法子英胁迫下配合作案,但始终不承认参与了杀人。
而被害人木匠陆某妻子朱大红的代理律师表示根本不是这个情况,小木匠妻子称劳荣枝在狡辩,“被胁迫了为什么不逃跑,说得自己像受害者一样。”劳荣枝试图在庭审中示弱卖惨以洗脱自己的罪名,这是不可能的。被害人家属熊某某的弟媳很乱歼愤怒,她表示她们一家人未提出任何赔偿要求,只求给死者一个交代,血债血偿。
劳荣芝潜逃二十年,淡定的生活,被抓住时甚至露出微笑,以笑哗者冲容面对镜头,心态就是如此。就算当年是被逼的,难道不能趁着法子英外出时去自首投案?一而再再而三的去害人,现在也是被抓的而不是真的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去自首的。合谋杀人毋容置疑,七条人命太过残忍。劳荣枝法庭上的买惨,明显的避重就轻。杀人偿命,天经地义,作恶嫌型多端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!
劳荣枝称愿众筹赔偿受害者家属,这个劳荣枝是在装疯卖傻吗
劳荣枝称愿众筹赔偿受害者家属,这个劳荣枝的确是在装疯卖傻。众所周知,检方已经认定了劳荣枝是主犯,几桩命案几乎她都是主谋,在这种情况下,劳荣枝不思反省,不去败春旁承认自己犯下的罪行,反而,称自己也是受害者,是被逼迫着去做一些事。劳荣枝还称自己也经常性的被打,身上全是伤,头上都有伤,至今都没有恢复。可以说,劳荣枝森凯自从上了法庭之后,就一直在卖惨诉苦,想要引起广泛的同情,为疑罪从无做打算。毕竟,劳荣枝的老相好已经被枪毙,劳荣枝觉得只要自己咬住了不松口,检方就找不到非常得力的证据,证明她有杀人的行为。然而,劳荣枝察橡应当清楚,无论是检方还是民众都不是傻子,都很清楚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,纵然现在她在演戏,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,就像二十年了都能抓到她一样,她的罪早晚会经过法律的审判。
众筹赔偿受害者家属不得不说,劳荣枝真的是太敢想了,劳荣枝称她还年轻不想坐牢,愿意赔偿受害者,但是她只有三万元,她想在外面想尽一切办法众筹钱来赔偿受害者家属。劳荣枝作为一个犯罪嫌疑人潜逃了二十年,可以说是恶贯满盈,但劳荣枝竟然还有信心可以众筹款项来赔偿受害者家属,不得不说,劳荣枝太藐视法律了。她有七条人命在身上,竟然还想在外面想办法赔偿受害者,不坐牢。劳荣枝的言行举止,让人十分惊讶,她淡然的态度,更让人细思极恐。
演戏可以说劳荣枝再演戏再卖惨,也逃不过检方的火眼金睛,劳荣枝还不想坐牢,恐怕她最乐观的是坐牢,最糟糕的是死刑。
法网恢恢疏而不漏,劳荣枝注定会为她的所作所为付出惨痛的代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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